服務對象

A. 24小時院護服務:

  1. 服務名額:100名
  2. 服務對象:本澳居民,不分性別,並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 申請者必須經社會工作局進行統一評估,並被評為適合入住「護養院舍」的人士;​
    • 健康欠佳、身體機能嚴重缺損、以致自我照顧能力下降、無嚴重傳染病,需要接受醫療或加強護理服務,且未能透過家人或其他社區支援服務滿足其在照護上的需要,致使未能留在社區生活;
    • 無攻擊性或自殺傾向適合群體住宿服務的人士。

  

B. 日間護理服務:

  1. 服務名額:80名
  2. 服務對象:本澳居民,年齡55歲或以上,不分性別,並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 日間缺乏人照顧及健康欠佳或身體機能或認知功能受損的人士;
    • 在起居生活上需要別人照顧的非長期臥床人士;
    • 沒有嚴重精神疾病或急性傳染病;
    • 申請者必須經社會工作局進行統一評估,並被評為符合使用社區照顧服務的人士。

  

C. 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

  1. 服務名額:110名,其中包括20名體弱服務個案
  2. 服務對象:
    • 凡屬本澳居民及健康欠佳或體弱、自顧能力不足,但又缺乏親友提供照顧及支援,以致在生活起居方面需要他人協助的人士;
    • 缺乏社區支援的獨居服務使用者/年老夫婦;
    • 經服務單位專業人員評估後,符合使用服務之人士;
    • 體弱服務個案的服務使用者必須由社會工作局的統一評估確定是否符合體弱服務個案資格。

  

D. 護老者支援服務:社區有需要的護老者。